祖籍广西,却被误认为是潮汕人,这位101岁的中国司法部原部长有什么故事

 打开我国上世纪四、五十年代及本世纪七十年代末改革开放后的史册,就会看到,为了把中国建成民主与法治国家,有着董必武等一代代前辈进行了不懈追求和努力开拓。101岁的司法部原部长邹瑜,就是我国改革开放后法治路上这样一位拓荒人。他来自广西博白,却一直被很多人误以为是潮汕人,这缘于邹瑜部长深深的潮汕情结。

 

 

  邹瑜,1920年10月生。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陕甘宁边区政府保安处科长、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建国后,历任中共潮汕地委常委、汕头警备区副司令员、中共粤西区委副书记、广东省公安厅第一副厅长、中共汕头地委第一书记、湛江地委书记、广东省委常委、国家地震局局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中央政法委员会副秘书长、司法部第一副部长、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司法部部长兼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第七届全国人大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是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

 

  陕甘宁边区隐蔽战线的“黄埔一期”学员

 

  1935年,15岁的邹瑜考入广东省立廉州中学高中部。高二时参加党的围团体‘星星读书会’,阅读了革命书刊,成为读书会的骨干,并参加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救亡运动,接受了共产主义的启蒙教育。

 

  1938年初,他和两位同学经广州八路军办事处介绍奔赴革命圣地延安。在党组织的安排下,进入陕北公学学习。‘陕公’是与‘抗大’齐名的革命学校。‘抗大’偏重于军事,‘陕公’偏重于政治。‘陕公’是中国人民大学的前身,当时的校长是成仿吾,副校长是李维汉。他第一次听毛主席讲话就是在陕公,内容是关于张国焘叛变的问题。毛主席还讲过唯物辩证法,语言通俗幽默,内容丰富深刻,天当教室地当椅,连伙夫马夫都参加听讲。那时生活艰苦,但情绪高昂,一心追求革命。在这里成为一名中国共产党的党员,这是人生道路上的一个里程碑,也是一个崭的起点。

 

  1938年6月,邹瑜被选入陕甘宁边区保安处七里铺第一期训练班。这是专门培训党的保卫、情报干部的机构。这期训练班被称为陕甘宁边区隐蔽战线的“黄埔一期”。党的保卫情报工作一向是党的高级机密,那期训练班一共挑选了36名学员,都是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其中还有6名女学员。邓小平的夫人卓琳也是那期的学员。训练班的课程主要是两门,一门是政治课,一门是业务课。政治课主要讲党的建设,业务课主要讲保卫工作与情报工作。授课的人都是著名的政治家和隐蔽战线的主要领导人,其中有陈云、李富春、潘汉年、孔原、徐特立、邓发、刘鼎、高自立等。陈云同志讲怎样做一个共产党员。在讲到为共产主义奋斗到底时,他举起拳头对桌子重重一击,说:‘为共产主义奋斗到底就是为共产主义奋斗到死!。潘汉年同志讲的是沦陷区情报工作。大家从中了解到他历尽艰难险阻不怕牺牲的高尚情操,了解到他机敏巧妙的斗争智慧。1999年,是七里铺训练班第一期毕业60周年。当年的同学卓琳同志特意邀请在京的几位同学到她家聚会。他们一同回顾了那段珍贵的时光,饭后又一起合影留念。

 

  为毛主席讲话作记录

 

  在1938年年底训练班结束时,年仅18岁的邹瑜被留在陕甘宁边区保安处担任秘书科科长。在延安经常能听到毛主席的报告。1939年,毛主席在保安处小礼堂作了报告,主题是一般工作的战略策略与特殊工作的战略策略的关系。他说,做特殊工作的人,必须懂得一般工作的战略策略,不懂一般工作的战略策略就不懂一般规律,就不能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就会成为盲目的事务主义。不懂特殊工作的战略策略,就会成为空头政治家,不能做好本职工作。因此,一个合格的优秀的保卫工作者,必须懂得一般工作的战略策略,同时精通特殊工作的战略策略。”保安处小礼堂台上放着个长方桌,那次毛主席作报告时坐在桌子的一边,邹瑜坐在毛主席旁边做记录。”

 

  1949年,邹瑜部长随军南下广东,参加解放潮汕的战斗。解放后留任汕头工作,是潮汕地区人民公安工作的奠基人。

 

  1950年3月至1952年7月任汕头军事管制委员会公安接管部部长,汕头市公安局长,潮汕专署公安处处长。领导了接管和改造国民党旧警察旧警察机关,组建新的人民公安机关,发动和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了清匪反霸、镇反、反特、防谍的重大斗争,为巩固汕头市新生人民政权发挥了重要的领导作用 。北京潮汕人的集会上,常见邹瑜部长的身影。

 

  1957年底到1972年春,再度回到汕头工作,曾担任汕头地委第一书记。1962年时任汕头地委书记的邹瑜,接到中央办公厅的电报,询问毛泽东这次讲话记录稿的下落。据说毛泽东的这份讲话记录一直没有找到。

 

  累计在人大工作了12年之久

 

  五届人大时,邹瑜曾在全国人大常委会机关工作两年。那是1980年年初,彭真同志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法制委员会主任。他要组织一个‘苦力’班子,就对刘复之同志说,最好能找几个搞过政法工作,又有地方工作经验的人来。刘复之同志推荐了邹瑜。1980年4月,他调到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任副秘书长,那时秘书长是王汉斌同志,副秘书长还有项淳一同志。到1981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习仲勋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主任时,邹瑜又担任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一直工作到1982年4月调到司法部。1980年邹瑜在人大工作期间,彭真同志提出要对立人民公社法进行调研。当时派了三个组去几个省调研,段君毅、杜润生和邹瑜各带一个组,跑了三四个省的农村。调查结果一致认为,人民公社法不但不能立,人民公社的体制还应当撤销。在当时的调研过程中,不少的基层干部和老百姓提出了许多法律问题。例如:家里发生继承财产的纠纷怎么办?有人欠我的钱拖着不还怎么办?等等。80年代初,立法机关虽开始了系统的立法进程,司法机关也恢复正常运转,但是由于受“文革”的影响,加上大多数的干部和群众不懂法,由此引发的各种违法犯罪问题也困扰着人们。从那时候起,邹瑜就初步萌生了要普及法律常识的想法。”

 

  全国人大常委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邹瑜(左2)与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习仲勋(右2)在出席全国人大的会议

  邹瑜(左2)及夫人梁雪霞(左1)看望习仲勋(右2)及夫人齐心(右1)

 

  1988年,邹瑜被选为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那时,内务司法委员会的主任委员是副委员长习仲勋兼任,邹瑜是主持工作的副主任委员,参与了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民事诉讼法、集会、游行示威法等10余部法律的起草、审议。1980年邹瑜就参与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起草,这部法直到1992年才通过,前后用了12年。在人大工作期间,他参与的最重要的立法就是这几部权益保障法。到了八届人大,他是内务司法委员会的顾问。五届人大2年,七届人大5年,八届人大5年,加起来他在人大先后工作了12年。”

 

  每个人的词典当中都会有属于他的关键词,对邹瑜来说,执法、立法,普法……“法”字是他一生的注脚。他把推动全民普法工程看成自己法制人生当中浓墨重彩的一笔。

 

  邹瑜部长,是我国法律界年高德昭的前辈。邹瑜从地方到中央工作之初,各项事业百废待兴,法治路上更是一片荒芜。改革开放后,法律宣传教育工作落在了新一代人身上,邹瑜是新时期最早参与提出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者。

 

  2021年7月11日,中央电视台CCTV12《社会与法》频道播出《与法同行,拓荒之士——邹瑜》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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