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风俗之潮州掌故:“食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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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前,潮汕各地城乡常见到一种赡养父母的形式,名曰“食伙头”,即父母年老时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儿子轮流供养(女儿出嫁后一般不负责供养父母)。父母“食伙头”大都始于几个儿子娶妻成家之后,从时间上看,主要有一月一轮、一星期一轮或一日一轮三种。农村以一日一轮为多,城镇以一月一轮为多,通常从老大轮到老细,依次反复轮转供养父母。
在现实生活中,常见到一些孝子贤媳在赡养父母方面做得十分周到,其言谈举止的确让父母再满意不过了。例如在“食伙头”过程中,当父母(公婆)轮到自己供养时,当儿的便前往父母住处问寒问暖,然后把父母接到家中;当儿媳的则配合密契尽心尽意料理较好的饭菜等待公婆的到来。凡轮到供养的当月或当天,孝顺的儿子、明理的儿媳总会竭尽所能,多做一些让父母满意的事,多说一些让父母开心的话,让全家和睦温馨。平时,他们宁愿吃得差些,也要让父母吃得饱吃得好,即使处在那贫穷的年代,物质匮乏,如遇时年八节,他们还是舍得杀一、二只自养的鸡或鸭,让餐桌上多一些鱼和肉。吃饭时,他们还不时用筷子夹鱼肉到父母的饭碗里。此外,他们还专门留下一、二个鸡肝或鸭肝给父母吃。条件较好的家庭,儿孙们还少不了向长辈敬上一、二杯白米酒,以增添节日的气氛,让长辈尽享天伦之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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