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正月初一的禁忌与放鞭炮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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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初一是圣日,是一年之始,潮汕人往往将它看作是新的一年年运好坏的兆示期,因此,潮州过年的时候“禁忌”特别多,人人都要说吉利语。这一天,大人忌打骂小孩,以免他啼哭不休。否则,啼哭意味着“没头彩”,是新年疾病、凶祸等的征兆。如果小孩不慎打破盘、碗等器物,大人要立即说些:“缶开嘴,大富贵”或“勿过勿是,大吉利市”等吉利话来弥补过失。如果是烧了灯笼、布料时,大人要说声“火旺丁旺”或“财丁兴旺”之类的吉祥语。这一天忌债主上门讨债,如果出现此情况,主人必会说:“顺顺说好话,今后发财免多说”。债主一听知道主人日后必还,也就起身告辞,而且也忌从别人口袋里掏东西,人们认为,正月初一的口袋让人掏了,可能导致一年都被“掏空”的危险。
这一天不能扫地,要把扫帚藏起来,要让满地爆竹纸堆积,意谓“瑞雪兆丰年”;非扫地不可时,只用扇炉子的鸡毛扇从外边扫入,意谓防家财外流。此日也不要洗衣服,怕钱银失去。也忌理发,因为人们在这一天总喜欢把理发同办丧事联系起来。也忌杀牲,认为杀了无财气,当年饲养牲畜不吉利。
饮食方面,这一天不要在用膳时使用长短筷,否则过渡时就会搭不到船;不要吃粥或饭汤,否则出门会遇上天下雨;不要吃药,否则会被认为全年疾病缠身,吃药不断。如果是病人非吃不可时,家人必说“破财抵运”等吉利话来慰藉病人,使病人早日康复。
这一天米缸不能空着,以免一年之中有断炊之虞。忌洒水、扫地、倒垃圾,这叫做“聚财”。因为潮汕 人在这一天,往往将水、士视作“财气”,将垃圾、粪便视为“肥水”,洒扫、倾倒垃圾,唯恐把“财气”扫走、倒掉。与此同时,潮汕人在除夕将大小水缸装满之后,就举行封井仪式,即用一个大的簸箕将井面盖住,然后祭拜井神。初一日不能揭开簸箕,因为人们往往将水视作财水,一揭开簸箕用水,岂不意味着财气外流?近年来由于用上了自来水,往往是这里在举行封井祭神,那里却拧开水龙头,让水哗哗直流。因此,盖井禁取水一俗已经徒有形式而已。
随着社会发展,文明的进步,有些禁忌正在慢慢被淘汰了。例如现在的年轻人不认为爆竹纸堆积于地不扫是堆金积玉的迷信说法,而认为春节人来客去,爆竹纸堆满地有碍于卫生,从而拿起扫帚打扫,打破传统陋俗。
潮俗农历正月初一称元日,为新岁之首,春天之始,家家户户都要于门前或阳台祭拜南辰、北斗、天公,以及家中所祀奉的神灵,企盼新年平安,行好运。
祭拜神明之后,便要燃放鞭炮。鞭炮,又叫“爆竹”、“爆仗”、“炮仗”。《通俗编俳优》:“古时爆竹,皆以真竹着火爆之,故唐人诗亦称爆竿。后人卷纸为之,称曰爆竹。”传说它源于“庭燎”。《诗经?小雅》有“庭燎晰”之句。古人用松枝和竹子做成火把,在庭中点燃用以照明。竹节燃烧时发出爆裂声,此乃早期“爆竹”。进而,人们便以此驱除鬼邪,企盼吉祥。南朝宗懔《荆楚岁时记》载:“正月一日,是三元之日也,春秋谓之端日。鸡鸣而起,先于庭前爆竹以辟山魈恶鬼。”潮人沿袭此俗,目的也在于驱除邪气,祈求新年身体安康,五谷丰登,六畜兴旺,世事顺心。
改革开放后,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潮人过春节燃放鞭炮更为普遍,除少数人残存的“祛晦”的传统观念外,再无以往的迷信色彩,只成为人们除旧迎新、欢欣庆贺、预祝吉祥的感情表达。近几年来,由于社会文明的进步和出于安全考虑,潮汕很多城市都禁止节日燃放爆竹(不过,传统的习俗总是那么根深蒂固,近来,又有一些城市开始解禁了),但乡间爆竹之声仍不绝于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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