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与汕头签署深度协作框架协议,未来三年的规划是…

1月8日,深圳市人民政府与汕头市人民政府签署深度协作框架协议。

两市将充分发挥比较优势,扛起时代经济特区使命担当,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高质量发展,加速形成“核+副中心”动力机制,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推动汕头建设高质量的省域副中心城市,引领深圳都市圈与汕潮揭都市圈融合互动发展,为全省“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协调发展打造样板示范。

深圳与汕头将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
从加强区域协同和交流互鉴、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创新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加强社会民生领域合作、加强人才培训交流等五个方面着手,务实推进两地深度协作,促进高质量协同发展。
未来三年,两市将:
  • 共同打造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极,互学互鉴经济特区建设经验,联合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强区域重大平台对接合作,深化国有企业合作;
  • 共同推动两市高铁直连贯通,加强深圳港、汕头港协同发展,推动5G网络、数据中心、工业互联网、云计算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 合力打造协同创新生态体系,推动深圳“设计+”赋能汕头传统产业,携手培育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制药、新能源、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海洋产业、金融、特色旅游等方面合作,以农业转型升级带动汕头乡村振兴;
  • 加强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方面合作;推动干部人才互动交流,加强人力资源合作。
1月8日,是深圳和汕头两个经济特区深化合作的标志性时间节点。随着两市签署深度协作框架协议,深汕合作发展迈入新里程。
使命系之,责无旁贷。在全省着力构建的“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中,珠三角这“一核”是全省发展的核心区和主引擎,沿海经济带这“一带”是新时代全省发展的主战场。
深圳和汕头积极推动深度协作,强化“核+副中心”动力机制,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实乃使命所托、义不容辞。
深汕携手,正当其时。深圳和汕头同为经济特区,在40余年发展中均取得了耀眼成就,积累了宝贵经验。在经济特区建设发展迈入新征程之际,两市携手构建深度协作机制,发挥各自比较优势,互学互鉴经济特区建设经验,必将有力推动两个特区在新征程续写更多“春天的故事”。
深度协作,海阔天空。深圳和汕头协作有许多契合点。无论是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构建创新产业融合发展新格局,还是加强社会民生领域合作、加强人才培训交流,我们相信,在促进区域协同、深化交流互鉴的共识下,深汕深度协作的明天一定会更好!

来源:深圳卫视深视新闻、深圳特区报、城视汕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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