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思聪-潮汕名贤


  马思聪(中国作曲家、小提琴家与音乐教育家)。(1912年5月7日—1987年5月20日),广东汕尾市海丰人。中国第一代小提琴音乐作曲家与演奏家,在中国近现代音乐史上占有重要地位。1945年抗战胜利后,先后担任台湾交响乐团指挥、广州艺术音乐系主任、上海中华音乐学校校长、香港中华音乐院院长等。1950年后任中央音乐学院首任院长,并兼任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音乐创作》主编等职。

生平简介

我要把每一个音符献给祖国。——马思聪

1912年5月7日,马思聪作为马家的第五个儿子,出生在广东省汕尾市海丰县幼石街上的一座深宅大院里。小名艾。马思聪的父亲马育航同广东的风云人物陈炯明是总角之交,后来当上了广东省的财政大厅,这才得以维持9个儿女的一大家的生活。马思聪的父母都不懂音乐,但广东的戏剧之乡海陆丰所独有的地方戏剧音乐深深地影响着童年的马思聪。

1923年,11岁的马思聪终于实现了他的梦想,随大哥来到法国,开始了他的音乐生涯。先后就学于南锡音乐学院、巴黎音乐学院学习小提琴 。

1929年初,马思聪因家境突变回国。在香港、广州、上海等地演出,被誉为“音乐神童”。
后1930年再次赴法,向毕能蓬(Binembaum)学作曲。

1931年,广东省政府官费资助,马思聪再次赴法留学,第二年归国,任中国第一所现代“私立音乐学院”院长,主要在广州、香港、上海、南京、北平等地从事演出;同时,又先后在广州音乐院、中央大学教育学院音乐系任教。

1932年马思聪与他的女弟子王慕理结婚。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多年转辗于华南、西南各地坚持从事频繁的演出,并先后任中山大学教授、中华交响乐团指挥、贵阳艺术馆馆长等职。

1945年抗战胜利后,先后担任台湾交响乐团指挥、广州艺术音乐系主任、上海中华音乐学校校长、香港中华音乐院院长等。

1950年后任中央音乐学院首任院长,并兼任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音乐创作》主编等职。

由于文革原因,1967年1月经香港出逃,赴美国定居,从事作曲、教学工作。

1971年7月,美国总统安全事务助理基辛格从北京返回美国,周恩来托其向马思聪转达:“我平生有两件事深感遗憾,其中之一就是马思聪50多岁离乡背井去美国,我很难过。”

1987年5月20日于美国费城逝世。

2007年12月14日,马思聪异国辞世20年后骨灰归葬中国广州,同日《马思聪全集》在广州艺博院举行首发式。

音乐特色

作为一位作曲家,马思聪在长达半个多世纪,涉及小提琴音乐、交响音乐、协奏曲、大合唱、室内乐、钢琴音乐、歌剧、舞剧、艺术歌曲、群众歌曲多个领域。

以他的小提琴作品在中国近代音史上影响最突出。

主要代表作有小提琴曲《内蒙组曲》、《西藏音诗》、《第一回旋曲》、《牧歌》、《秋收舞曲》、《山歌》、《双小提琴协奏曲》,交响音乐《山林之歌》、《第二交响曲》,大合唱《祖国》、《春天》,舞剧《晚霞》、歌剧《热碧亚》等。

小提琴曲《内蒙组曲》是马思聪的成名之作,作于 1937年.尤其是其中的《思乡曲》和《塞舞曲》已成为饮誉中外的优秀中国小提琴代表作。管弦乐《山林之歌》作于1954年。它以其创作技法精湛和民族风格的鲜明,被认为是马思聪交响音乐中的精品。

马思聪的作曲技巧成熟且具有鲜明的创作个性。

当中国的许多作品还沉湎于古典乐派、浪漫乐派的手法、风格的时候,他的作品就已经渗进了西洋19世纪末以来的现代音乐的历素。

50年代以来他对风格的刻意求更加积极,但从始至终都用来表现和赋予他对音乐的民族特征追求中。

他曾说过“一个作 曲家特别是一个中国作曲家,除了个人风格特色外,极端重要的是拥有浓厚的民族特色”,他的创作风格正如他的好友、著名音乐理论家李凌年说:“他(马思聪)不大喜欢浓墨色彩和强烈的戏剧性冲突,风格比较恬淡、素雅,有点像南国的‘夜合花’,徐徐吐出幽香,清新芳香。”“他的作品一向比较简明,音调清丽流畅,结构简洁,笔到情到就行,没有太多的赘句。”

职业生涯

生于1912年5月7日,1987年5月20日卒于美国费城。

1923年随兄去法国学习小提琴,并就读于巴黎音乐学院。

1929年回国,在上海、南京、广州等地举行独奏音乐会。

1930年再次赴法,随毕能蓬学作曲。次年回国,先后在广州、南京、上海从事音乐教育、演奏及创作活动。

抗日战争开始后,他辗转于西南各地,受到新音乐运动的影响,作品中表现了爱国主义思想。他注意提琴作品的民族化,努力汲取民间音调,如小提琴独奏《第一回旋曲》(1937)、《内蒙组曲》(1937)、《西藏音诗》(1942)、《牧歌》(1944)和《小提琴协奏曲》(1944),管弦乐《第一交响曲》(1941),以及男中音独唱曲《永生》(1937)和《20首抗战歌曲》等,其中不少作品的音乐主题采用民歌素材,具有一定的民族风格1946年他指挥台湾省交响乐团,并在台北、台中、台南等地举行独奏会。

1947~1948年先后在广州和香港教学。在此期间,由于受到民主运动和解放战争胜利的鼓舞,先后创作了3部歌颂祖国、向往光明的大合唱,即:《民主大合唱》(1946)、《祖国大合唱》(1947)和《春天大合唱》(1948)。

1949年,马思聪离开香港赴解放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央音乐学院院长和中国音乐家协会副主席。除担任教学和演出外,主要从事创作。

截至1966年11月,其主要作品有:话剧《屈原》配乐(1953);管弦乐《山林之歌》(1954)和《第二交响曲》(1960);大型声乐曲《淮河大合唱》(1956);以及一些民歌改编曲、室内乐和小提琴独奏曲等。

马思聪是中国最早的小提琴家之一,他的演奏和作品,对中国小提琴事业的发展起了促进作用。他的其他管弦乐作品,在民族风格和西欧作曲技巧的结合上,作过有益的探索,有一定的贡献。

自1967年起,马思聪在国外从事音乐创作、教学和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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