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籍澳区全国人大代表、澳门中华总商会理事长高开贤:建议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合作法》,推动三地规则对接 ▼ 25日,澳区全国人大代表、澳门中华总商会理事长高开贤在接受《环球时报》记者采访时称,“两会”期间他提出关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规则对接的建议,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合作法》。作为可以直接在港澳特区实施的法律,为港澳特区参与大湾区建设和实现三地规则对接提供法律依据。 高开贤表示,实现粤港澳大湾区规则对接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珠三角九市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形成全方位开放格局。还有利于促进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有效对接,促进生产要素的便捷流动,减少交易成本,提升大湾区市场一体化水平。在参与更高层次的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当中,粤港澳大湾区的规则对接也将发挥积极作用,有利于共创国际经济贸易合作新优势,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当下,粤港澳大湾区的规则对接尚未实现。高开贤对《环球时报》记者说,目前粤港澳大湾区跨境合作主要依据《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WTO协定、《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协议)以及《粤港合作框架协议》《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深化粤港澳合作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等其他区域合作协议,粤港澳跨境合作的制度条件仍停留在以政府规划或协议为主的阶段,缺乏法律授权和保障。 他解释称,《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是国家规划,性质上属于行政规划,具有指导性和指引性,但并不具有法律的强制性和约束力。而CEPA协议本质上属于中国内地和香港、澳门两个单独关税区之间签订的自由贸易协议,在国际法上具有一定地位,但从国内法来讲,我国国内立法中并没有对区际协议的法律性质和地位做出规定,因此其性质、地位及法律效力等并不明确。 “建议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为基础,制定《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合作法》。”高开贤对《环球时报》记者说,“以此提出大湾区跨境合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合作主体、合作领域、合作方式、发展目标,以及各领域加强合作和实现规则对接的基本要求等具体内容。” 同时,高开贤建议在《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合作法》当中明确三地签署的行政协议的法律地位和效力,规定凡属三地已签署行政协议的事项优先适用行政协议的约定。此外,还应明确区域合作争端解决机制及引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高开贤称,《粤港澳大湾区区域合作法》制定后,建议将其作为可以直接在港澳特区实施的法律,为港澳特区参与大湾区建设和实现三地规则对接提供法律依据。 来源:环球网 ▼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图·文》来源于互联网及用户投稿,仅供参考,不代表本站立场! 若有侵权或其他,请联系我们微信号:863274087,我们会第一时间配合删除。 赞微海报分享 中国潮政 上一个|PREV全国人大代表、潮州市市长殷昭举:潮州要打造东翼重要新能源基地 3 years ago 下一个|NEXT全国政协委员、深圳海雅集团董事局主席涂辉龙:加快建设更多通道连接珠江两岸 促进大湾区经济发展 3 years ago我猜您一定喜欢的: 2024汕头小公园国际元宵灯会火遍全国,多家国家级媒体聚焦汕头 7 hours ago 央视《开讲啦》:潮籍北大教授陈平原和撒贝宁共话潮州元宵习俗 7 hours ago 汕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壮勇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7 hours ago 2024潮剧老艺术家暨中国戏曲学院潮剧本科班学子新春座谈会在汕头举行 8 hours ago 汕头灯会火了! 8 hours ago 31岁潮汕学霸,9个月做出估值180亿独角兽!融资超10亿美元震惊业界 8 hours ago 林建岳:港可定位“丝路电商”推动港文化产业融入大湾区 3 days ago 赞!汕头运动员代表中国队斩获第一届西西里毽球公开赛冠军 3 days ag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