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汕文化|潮汕话之潮语称婆母以“大家”现象溯源

刘万章《广东潮阳的儿歌》(北京大学歌谣研究会《歌谣》周刊1936年第8期)录:“媳妇绣鞋给大家,鞋顼绣有鲤鱼鸟,鞋尾绣有银鸳鸯。”《潮州民歌》(国立中山大学民俗学会《民俗》周刊第9期)录:“一丛松柏倒落坑,行孝媳妇敬打家:提起银瓶温烧酒,提起牙筷挟虾生。(自注:打家,姑也,夫之母。)” 潮汕方言称谓中,妇女称婆母作“大家”,是一古语词。  《说文》:“家,居也。”“家”的本义是居住地。在西周春秋

刘万章《广东潮阳的儿歌》(北京大学歌谣研究会《歌谣》周刊1936年第8期)录:“媳妇绣鞋给大家,鞋顼绣有鲤鱼鸟,鞋尾绣有银鸳鸯。”《潮州民歌》(国立中山大学民俗学会《民俗》周刊第9期)录:“一丛松柏倒落坑,行孝媳妇敬打家:提起银瓶温烧酒,提起牙筷挟虾生。(自注:打家,姑也,夫之母。)” 潮汕方言称谓中,妇女称婆母作“大家”,是一古语词。

 

《说文》:“家,居也。”“家”的本义是居住地。在西周春秋战国分封时代,“国”和“家”分别是诸侯和卿大夫的封地;卿大夫有大宗小宗,家室则有大小之别。“大家”指级别较高的卿大夫的封地。埃及语、梵语、汉语等古老语言均有用容器转指人自身的现象,如埃及语中“法老”的本义为“大房子”,同理,汉语“大家”转指级别较高的公卿大夫。例如:

 

《尚书梓材》:“王曰:‘封,以厥庶民暨厥臣,达大家。’”

 

《国语》:“大家邻国,将师保之。”韦昭注:“家,上卿也。”

 

《墨子鲁问》:“大都攻小都,大家伐小家。”

 

自秦统一,废分封而行郡县,汉魏则门阀兴起、豪强割据,“大家”发生词义迁移,始用来表示占据社会地位和社会财富的“富家望族”。例如:

 

桓宽《盐铁论复古》:“往者,豪强大家,得管山海之利,采铁石鼓铸,煮海为盐。”

 

东汉明帝永平十年(公元67年),汉明帝帕特使迎请西域摩腾、竺法兰高僧,携梵本经六十万言抵洛阳,建白马寺,译《四十二章经》,佛教焉始传入。东汉至于北朝,翻译佛经兴起,早期由印度僧人与汉人合译,至唐代则由汉人独译。由于梵语属于印欧语,汉唐佛经中创造或借用了大量汉语复合词来意译梵语派生词,便出现了“对家、本家、冤家、怨家、仇家、法家”等一系列“X家”型的偏正式称人词语,其中便借用“大家”来翻译“主人”。梵语前缀“Maha”,音译作“摩诃”,意为大、胜、首,相似的词语还有大士(Mahasattva;摩诃萨■)、大导师(Mahanayaka;摩诃那耶迦)等。“大家”这种用例在佛经中数以百计,且所称主人不限男女。例如:

 

(汉)支谶《道行般若经》:“譬如狗子,从大家得食,不肯食之,反从作务者索食。”

 

(三国)《六度集经》卷二:其奴报曰:“大家甚急,备闻此者,罪我不小。”

 

佛经的传抄和讲唱介入了汉语俗文学的发展史,“大家”在汉语文献中也开始出现相同用例,一直到六朝唐宋仍然存在。例如:《搜神记》卷十七:“彦思奴婢有窃骂大家者。”(称主人)《古小说钩沈孔氏志怪》:“■有一老婢问充得碗之由,还报其大家。大家即女姨也,遣视之,果是。”(称女主人)《太平广记》卷五:“陈安世,京兆人也,为权叔本家佣赁。……于是叔本使安世出答,言:‘不在。’二人曰:‘前言云在,旋言不在,何也?’答曰:‘大家君教我云耳。’二人善其诚实。”(称主人)

 

东汉以降,作为“主人”义的“大家”一词,使用范围便大大泛化。据张自烈《正字通》:“天子、太子、诸王称母曰大家。”于慎行《谷山笔麈》卷十三:“东汉称天子为国家,北朝称家家,唐称圣人,亦称大家、天家……皆臣予私称,非封御之言也。”可见此义用于称帝王、太子、帝王之母、一般的男女主人、主人的儿女等等,用于私称。南北朝时,该用法主要风行于北朝。例如:(东汉)蔡邕《独断》:“亲近侍从官称曰大家,百官小吏称曰天家。”(称帝王)《后汉书列女传》:“扶风曹世叔妻者,同郡班彪之女也,名昭,字惠班,一名姬……帝数召入宫,令皇后诸贵人师事焉,号曰大家。”(称班昭)《全后汉文》卷九十五:“《春秋》上义,母以子贵。隆汉盛典,尊崇母氏,凡在戚,莫不加宠。今冲帝母虞大家,质帝母陈夫人,皆诞生圣皇,而未有称号。”(称汉冲帝母)(北魏)吉迦夜《雄宝藏经》卷五:“长者子食竞,自来还归,语其妇言:‘今日送食,何故迟晚?’便唤婢问:‘汝朝三逼取食舆谁?’……大家闻已,极大■恚。”(称主人子)《晋书石季龙传》:“相与语曰:‘大事已定,但愿大家老寿,吾等何患不富贵。’” (称太子)

 

“大家”称女性的用法,在东汉时一般用以尊称班昭、汉冲帝母虞氏。及至三国、两晋后佛经和汉语文献,以“大家”称婆母的现象常见。自八王之乱,刘曜入攻而永嘉南渡,汉文明重心南向,出现了“北人南逃”的现象,“中州士女避乱江左者十六七”;又因与当地江东世族的利益冲突而进一步南迁,开发浙东、温、台、闽一带。

 

故“大家”称女主人、称婆母的义位随着北方士族南迁建立东晋政权而南渐于江浙、闽粤,隋唐时被承袭下来,见载于宋元明清。宋马令《南唐书谈谐馋李家明》:“家明俳戏,为翁媪列坐,诸妇进饮食,拜礼颇繁,翁媪怒曰:自家官,自家家,何用多拜耶!’(原注:江浙谓舅为官,谓姑为家。)”王稀《野客丛书》卷十二:“吴人称翁为官,称姑为家。”庄季裕《鸡肋编》卷下:“广南俚俗……又呼舅为官,姑为家。”文例如:(三国吴)支谦《撰集百缘经》卷一:“前白大家:‘姑,此之身,叵可得不?’姑即答曰:‘汝今若能修诸功德,发于无上广大心者,亦可获得所有相好。’”

 

《晋书列女传周氏》:“事之不成,当于奚官中奉养大家,义无归志也!”

 

(东晋江左)《西京杂记》:“昔田文以此日生,其父婴敕其母曰:‘勿举。’其母窃举之。后为孟尝君,号其母为薛公大家。”

 

(后秦)佛陀耶舍《四分律》卷一:“妇自知时到,往语其姑:‘大家欲知,我月期时至。’”

 

《隋书长孙平传》:“鄙谚曰:‘不痴不聋,未堪作大家翁。’”

 

(元)杨维桢《孔节妇诗》:“自言孔子之孙孺,其母号曰陶大家。”

 

(明杭州)方汝浩《禅真后史》:“第十回庆生辰妯娌分颜,怄闲气大家得病。”

 

今潮语称谓中,妇女称婆母作“大家”,俗亦记作“打家”。其原因潮阳、普宁音“大家”中的“大”保留古读[ta1],在连读时变调为[ta2],故训读作“打家”;揭阳音“[tua7]家”,与潮汕话平常言“大”无分别。在称男子的词语“大夫”中,“大”亦保留古读,作[ta1]或[ta2],这在潮汕各地无差别。

 

有学者据“家”与“姑”两字古同为见母鱼部平声,认为“大家”是“大姑”的通假记音,实则“大家”与“大姑”并非同一词语。原因有三:

 

一、从现代各地方言看,“姑”与“家”在语音、意义上俨然有别,今潮语“大家”一词不用于直呼婆母,仅用于旁指;

 

二、文献中未见以“大姑”称婆母的用法,一般用“姑”、“阿家(姑)”;

 

三、“大家”一词在佛经中用以意译“主人”,其意义和形式凝固,应视为稳固的复音词不可能通过任意变动其中语素而引申意义。上文佛经文例中,“大家”与“姑”可同现于一句,对译的是两个不同词语,“姑”表示丈夫的母亲,“大家”表示“女主人”,可见在表示女主人的“大家”一词前汉语已经存在用“阿家(姑)”、“姑”称婆母的习惯,与“大家”一词无源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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